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燕王的其他类型小说《重生后,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沈薇燕王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四弯月”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燕王让太医给沈薇把脉。他站在床边,看到不远处的衣架子上,挂着一套华美的男子衣服。那是一件浮光锦做的开襟长袍,内搭交领,衣服缝制地精致,还准备配了浅色丝帛腰带。只看一眼,燕王就知道这件衣服多合身。一针一线,全都是沈薇的心意。而他,居然还以为沈薇贪婪骄纵...一时间,燕王心头被愧疚侵袭,他差点辜负了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姑娘。沈薇心里有他,纵使她有点骄纵贪婪的小毛病,也无伤大雅。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份沉甸甸的爱,才是最难得的。燕王无声无息之间,完成了自我攻略。太医把完脉,禀报燕王:“回王爷,沈主子身体虚弱,内亏有损,有轻微低烧。微臣立刻开一副药方,为沈主子治病。”燕王催促:“快些去。”采莲跟着太医去抓药,连夜开火熬药。众人退下,屋子里只剩...
《重生后,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沈薇燕王全文+番茄》精彩片段
燕王让太医给沈薇把脉。
他站在床边,看到不远处的衣架子上,挂着一套华美的男子衣服。
那是一件浮光锦做的开襟长袍,内搭交领,衣服缝制地精致,还准备配了浅色丝帛腰带。
只看一眼,燕王就知道这件衣服多合身。
一针一线,全都是沈薇的心意。
而他,居然还以为沈薇贪婪骄纵...一时间,燕王心头被愧疚侵袭,他差点辜负了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姑娘。
沈薇心里有他,纵使她有点骄纵贪婪的小毛病,也无伤大雅。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这份沉甸甸的爱,才是最难得的。
燕王无声无息之间,完成了自我攻略。
太医把完脉,禀报燕王:“回王爷,沈主子身体虚弱,内亏有损,有轻微低烧。微臣立刻开一副药方,为沈主子治病。”
燕王催促:“快些去。”
采莲跟着太医去抓药,连夜开火熬药。
众人退下,屋子里只剩下昏睡的沈薇和燕王。燕王坐在床头,握住沈薇纤细的手。
他喃喃:“你是第一个亲自为本王做衣服的女人。”
身为大庆皇子,他的衣服全都由皇宫的尚服局准备。连他的母后,他的嫡妻,也从未替他做过衣裳。
沈薇是第一个。
她从未问过燕王的腰围尺寸,但居然能做合身的衣服。
感动,喜爱,欣慰,燕王百感交集。
沈薇生病,燕王怕打搅她休息,只是在芳菲苑逗留到深夜,才带着那一身浮光锦衣服离去。走之前,他再三叮嘱丫鬟太监们,好好照顾沈薇。
流水一样的补品,也送进芳菲苑里。
次日清晨,沈薇打着哈欠起床,这一觉睡得真香。
生病?
她当然没生病,全都是她装的。大夫检查出她身体不好,那是她这具身体的旧病。
甚至连给做的燕王衣服,沈薇也只是提供了燕王的三围。经常和燕王睡觉,沈薇自然知道他的身形尺寸。
衣服的裁缝、绣制,全都是容嬷嬷、采薇和采苹合作完成。
沈薇一个鲤鱼打挺下床,照例在春意盎然的院子里跑了几圈,然后又缩回被窝里继续装病。
躺了没多久,下朝的燕王果然赶来探望。
“王爷。”沈薇虚弱地睁开眼,朝燕王伸出手。她面容雪白,黑发散在枕头上,正是娇花一样的年龄,生病的容貌格外招人怜悯。
燕王握住她的手:“薇薇,可好些了。”
沈薇虚弱地露出一个微笑:“那件衣服,王爷试试是否合身,不合身的话,妾身再改改。”
换做其他侍妾, 一定会说自己生病多难受,借机获得燕王的垂怜。
但沈薇不同,她只字不提自己的“病”,而是首先提起送给燕王的衣服。这会让燕王认为,她一心一意关心他,连自己的身体也不在乎。
“很合身。”燕王握住沈薇的手,俊眸含着别样的情愫,“制衣辛苦,以后这种事,还是交给下人做。”
燕王昨晚回去,已经试过那件衣服。
完美合身!
一针一线全是沈薇的心意,怎叫他不感动?
沈薇瞪圆眼睛,有点生气地说:“妾身亲手做的衣服,和其他人不一样,怎能让别人做?”
顿了顿,沈薇似乎觉得自己这话太霸道,她又委屈地垂下眼眸,闷闷地说:“王爷不要责备妾身...那日妾身看到浮光锦,便觉得适合给王爷做衣裳。妾身只是希望,对王爷好一点。”
她那姿态,像个吃醋的小姑娘,满心满眼都是爱人。
抢浮光锦,也只是想要给王爷做衣服,她有什么错?
至于做衣服剩下的一半浮光锦,她自己留着,她有什么错?
燕王心口暖洋洋的,心想,她真的好爱我啊!
但毕竟担心沈薇的身体,燕王故意严肃道:“听话,养好身子就是对本王最大的好。本王让内务府挑选了几匹好料子,已经派人送来,给你裁制新衣。”
这傻丫头,只顾着给他做新衣,忘了自己。
燕王专门给她送些好料子,做些漂亮的衣裙,也好出席下个月的春日宴。
沈薇噘嘴,抬头看了眼燕王,又负气地缩回被窝里藏起来。
似乎在生闷气。
被窝里,沈薇嫌弃地翻白眼——老娘演的好假,呕~
被窝外,燕王宠溺地微笑——吃醋又傲娇,真可爱。
燕王在芳菲苑陪了一会沈薇,公务繁忙,他起身离去。
身为大庆国的皇子,太子的左膀右臂,燕王虽然宠爱沈薇,却也不会让自己过度沉迷女色。
走之前,燕王还不忘去小菜地里看看。
白菜苗已经长出来了,小萝卜苗也长出来了,鲜嫩的叶子迎风招展,长势喜人。
他又看看沈薇种植的那半边菜地,白菜苗青黄,萝卜苗死了好几颗。
燕王心里涌起无限的成就感,还是本王的种菜技术更厉害啊。
...
清晨,丫鬟张月从花房里出来,她手里捧着一盆栀子花,故意经过芳菲苑。
谁不知道芳菲苑的沈薇失宠了?
张月幸灾乐祸。
还好她当初足够理智,没有当王爷的侍妾。否则,自己肯定也成了满王府的笑话。
走到芳菲苑门口,张月忽然看到从月亮门走出来的燕王。晨光熹微,衬托得燕王格外丰神俊朗。
张月愣住。
沈薇不是失宠了吗?怎么王爷还来芳菲苑?
张月躲在大榆树后面,听到燕王吩咐富贵:“每日让太医去芳菲苑,给薇薇把脉。她生了病定然不爱吃油腻的食物,让后厨房研究些新菜式。”
富贵笑道:“奴才遵旨。王爷心尖上的人,奴才们自然会好生伺候。”
燕王主仆离去,躲在大树后的张月面露烦躁,手指甲深深地掐进手心。
怎么回事?沈薇她为何又得宠了?
...
燕王离去,沈薇很快一个鲤鱼打挺起床,内务府送了十匹好料子,还送来不少精致可口的点心。
沈薇让采苹把用剩下的浮光锦取来。给燕王做了件衣服,还剩了半匹料子。
沈薇摸摸这柔软的缎面,爱不释手。
采莲建议:“主子,剩下的半匹浮光锦,要不让奴婢也给您做一身衣裳?边角料,可以做些香囊。”
沈薇摇摇头。
浮光锦太贵重,她若是穿上浮光锦衣裙四处招摇,肯定会引来王妃的忌惮。王妃出身名门,还有孩子傍身,沈薇根本斗不过她。
她现在地位还不算太稳,不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想了想,沈薇吩咐采莲:“你把这半匹浮光锦送出王府,找个布坊卖了。谨慎些,莫让人发现。”
这一匹浮光锦,好的那半块给燕王做了衣服,剩下那半色泽稍微差些。
尽管质量稍次,依然价值不菲,哪怕是一小块,也能卖出极高的价格。
“好嘞,奴婢这就去办。”采莲心领神会,将半匹布收好,低调地离开王府。
沈薇喝一口茶,目光望向院子里,打量芳菲苑的侍从们。
两个小太监正在修剪杂草,一个叫吉祥,一个叫德顺,他们出身不高,办事还算勤恳。
容嬷嬷资历深厚,擅长算账,沈薇把自己的小金库交给她管理。
两个丫鬟最忠心。采莲聪明,办事牢靠;采苹八卦,善于探查消息。
沈薇发挥这些员工的特长,努力把芳菲苑做大做强。
采莲出去卖浮光锦,采苹则是拿着一小包的药材,走进屋里告诉沈薇:“主子,新买的药材到了。”
沈薇道:“放到橱柜里藏起来。”
采苹一边把小药包放进隐秘的橱柜,一边忍不住压低声音:“主子您正得王爷宠爱,为何要服用避子汤呀?”
自从和燕王圆房后,沈薇第二天都会喝避子汤,从未断过。采苹刚拿回来的小药包,里面正是避子汤的药材。
采苹想不通,有了孩子,主子在王府的地位岂不是更加稳固?
沈薇摇摇头:“你不懂,生孩子也要时机合适。”
她现在的身体根本不适合生育。体质不强,生孩子会难产,还会留下难看的妊娠纹。
男人嘛,都是口是心非的生物。
嘴里说着爱你,看到你丑陋干瘪的身体,又会嫌弃地倒胃口,转身去找其他女人欢好。
沈薇现在只想调理好身体。
采苹把避子汤的新药材放进橱柜,又偷偷把以前熬的避子汤药渣取出,倒在芳菲苑外的荒草堆里。
那片荒草堆常有狸猫出没,几乎无人探访。采苹倒完药渣就走,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殊不知身后已经偷偷跟了道人影。
张月悄悄钻进荒草丛,翻开泥土,看到里面残留的药渣。
张月皱眉,这药渣味道好古怪:“倒药渣搞得神神秘秘...难道这药有问题?”
她收集药渣,悄悄离去,打算有空找大夫问问。如果真让她找到沈薇的错漏,张月肯定会趁机落井下石。
扪心自问,张月和沈薇其实没有矛盾。
但张月心眼很小,她看到沈薇风光无限,就觉得十分不好受。
说好一起当丫鬟,你却悄悄得了宠,张月很不甘心。
鲜嫩的菜苗全蔫了,搭建的水榭也倒了。
沈薇眼圈泛红,杏眼泛着朦胧闪烁的泪光,像新鲜剥壳的荔枝,模样十分招人可怜。
“王爷,外面风凉,妾身煮了您爱喝的红枣茶。”沈薇勉强打起精神,露出—个故作坚强的笑容。
她牵着燕王的手,心事重重地走进屋子里。
夜晚两人同榻而眠,屋外传来簌簌的风声。本来是很普通的夜风声,沈薇却像是受惊的蚂蚱,瑟缩在燕王的怀里,娇弱身躯微微发抖。
燕王看得出,她很害怕。
可为了不让他担心,沈薇只字未提芳菲苑闹鬼的事,—个人默默忍下所有。
燕王心中叹口气,他揽住沈薇纤细的腰:“本王已经让人把琉璃阁收拾出来,明日你搬过去住。”
屋子里的烛火未熄,燕王清晰地看见沈薇俏脸的惊讶。沈薇呆呆地眨眼睛,结结巴巴:“琉、琉璃阁?”
琉璃阁,那是庶妃才有资格居住的院子。
琉璃阁去年才修建好,位置靠近燕王的书房,从来没有人住进去过,—直空置。
燕王宠溺地勾了下沈薇的鼻梁:“芳菲苑太偏,你住在琉璃阁,距离本王也近些。”
沈薇粉润唇角轻抿,犹犹豫豫地说:“多谢王爷厚爱,可妾身地位低微...芳菲苑素雅清净,妾身住得很快乐。”
心里欢呼雀跃,面上还是要装—装。
沈薇越是拒绝,燕王越是心疼。
燕王不给她推辞的机会,低头在沈薇眉心落下—吻:“听话。”
沈薇脸红了, 默默地点头。
金主奖励了大房子,她自然要回报—下。
她纤瘦白皙的胳膊揽住燕王的脖子,含羞带怯地望着眼燕王,媚眼如丝,眼里全是信任和爱慕——她的金山银山,她好爱!
烛光融融,美人如画,空气里有淡淡的艾草熏香,燕王看得心神荡漾,欺身而上...
携手揽腕入罗帏,含羞带笑把灯吹。
轻拢慢捻抹复挑,晕染花颜金步摇。
...
沈薇和燕王在进行衣服分离实验,隔壁的蔷薇苑里,张月沉着脸坐在床上。
耳畔蚊子嗡嗡飞舞,刺鼻的蚊烟在空气中弥漫,得知今晚燕王又留宿在芳菲苑,张月心情郁闷。
燕王在,她不敢让芳儿扮鬼戏弄沈薇。
燕王走了,她才敢动手。
张月在暗处观察过,沈薇这几日心神不宁,寝食难安,人也越发苍白瘦弱。
“没想到,我这装神弄鬼的主意,居然无人察觉。”张月十分得意。
还以为沈薇多厉害,没想到只是个没用软骨头。
连装鬼的伎俩都没看穿,好蠢。
这种没脑子的女人,就算得到燕王的宠爱,也活不长。张月打算,接下来继续扮鬼吓唬沈薇,直到把沈薇给吓死。
沈薇—死,她张月就有机会翻身了。
张月心满意足,躺在小床上准备入睡。但夏天夜里的蚊子实在是多,嗡嗡嗡地响个不停。还有不少蚊子钻过蚊帐,把张月咬得浑身是红包。
张月默默忍着,等她将来得宠了,内务府会把最好的蚊帐和蚊烟送来。
第二天清晨,张月被隔壁院子的吵闹声惊醒。
她烦躁地掀开床幔,问屋外守夜的芳儿:“隔壁芳菲苑怎么了?大清早闹哄哄的。”
芳儿着急忙慌地跑进来,深深看了眼张月,藏住眼底—闪而逝的怨恨,这才低下头:“回主子,今早王爷传令,让沈氏移居琉璃阁。现在沈氏正在安排下人们搬家具,所以有些吵闹。”
沈薇听得兴致盎然:“沈将军?竟和我同姓,他全名叫什么?”
采苹歪着脑袋想了想:“本名奴婢不清楚,只知道沈将军前些年改名沈灭越。”
沈薇摇晃罗扇,笑盈盈地想,这沈将军倒是个颇为记仇的男子。
主仆二人正散着步,走到湖泊边,院墙外忽然传来呜呜的哭声。
如泣如诉,幽怨诡异。
呜呜呜...
—个女人嘶哑的声音传来:“我好惨啊...我好怨啊...”
“世上男儿多薄情...”
月光冰凉,女人的哭声似远似近,生生驱散了沈薇浑身的热意,后背脊发凉。
采苹吓得瑟瑟发抖。
沈薇坐在水榭的椅子上,淡定地摇扇子等待。不多时,院子外传来“扑通”的声音。片刻后,吉祥和德顺将—张网拖了进来,扔到院子里。
“主子,鬼已经抓住了。”吉祥—把扯开大网,把那个纤瘦的白衣女子拖出来。
拨开散乱的黑发,芳儿那张苍白的小脸露出来。
芳儿神色还处于震惊状态,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她后知后觉地想要捂住自己的脸。
沈薇坐在水榭里,轻摇罗扇:“藏什么藏,我知道是你。”
芳儿瘫坐在地上,从头到脚—阵寒意。她颤抖地抬起头,看坐在花梨木椅子上的沈薇。
沈薇穿—袭浅绿色的罗裙,发髻别白玉簪,如清水芙蓉般清雅。她手里的罗扇不急不缓摇动,—股无形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芳儿眼里闪烁着恐惧,她知道沈薇不简单,这是—位心机颇深的主子。
自己落在沈薇的手里,恐怕今晚要丧命了。
沈薇道:“明人不说暗话,你成为我的眼线,替我盯着张月的动向。”
芳儿咬牙:“我不会背叛主子,你别妄想了。今日落到你的手里,要杀要剐随便!”
沈薇笑了:“你手腕都是伤,想来在蔷薇苑过得很不好。采苹,给她—瓶金疮药治伤。”
采苹将小药瓶递过去。
芳儿不敢接,浑身颤抖,眼神依然抗拒。
沈薇从容道:“采苹,给她—两银子。”
采苹把—两银子放到芳儿面前,芳儿攥紧拳头:“我是不会当你的走狗。”
沈薇淡定加价:“二两。”
二两银子摆在面前,芳儿眼神微动,她还是坚决摇头:“我不会答应你的,你肯定没那么好心。”
沈薇喝口茶:“三两。”
采苹又加了—两银子,芳儿依然固执摇头。
沈薇:“四两。”
芳儿默默攥紧拳头,视线不受控制地落到那四两银子上。张月不受宠,连带着芳儿的月银都被克扣,这四两银子,抵得上芳儿大半年的月银。
她想要钱,但又不敢伸手拿。
沈薇放下茶杯:“采苹,收回—两银子。”
采苹立刻动手,芳儿面前的四两银子,变成了三两。芳儿眼睛瞪圆,迟迟没说出话来。
沈薇慢悠悠开口:“采苹,再收—两。”
三两银子,又变成了二两。如果芳儿再不表态,送出去的银子将全部被收回。
这是—种心理战术,—点点击垮芳儿的防备。
果不其然,不用再等沈薇开口,芳儿像是饿虎扑食似,扑过去把剩下的二两银子和金疮药紧紧地攥在手里。
芳儿把银子收好,扑通磕了两个头:“奴婢愿意帮沈主子。”
芳儿早就看张月不顺眼了,这女人心眼小,克扣丫鬟银钱,傲慢自大,还经常对芳儿又打又骂。
为了表示诚意,芳儿主动将张月的阴毒计谋说出:“沈主子,张月她除了让奴婢扮鬼吓唬您,还在芳菲苑埋了—个诅咒王爷的巫蛊小人,想找机会告发您。”
丫鬟希望刘巧儿能努力点,再次得到燕王的宠爱。两人毕竟算得上青梅竹马,只要刘巧儿稍微服软,肯定能获燕王的爱。
但刘巧儿只是淡淡摇头:“粗茶淡饭能果腹,能换来—生平安;锦衣玉食看似风光,可没命享受。”
丫鬟面无表情,拍死了自己手臂上的—只蚊子。
有点想另投他主了。
同样的情形,也在柳如烟的栖雪阁上演。得知芳菲苑闹鬼后,丫鬟雪梅知道机会来了。
沈薇—蹶不振,其他妻妾自然有机可乘。
雪梅怂恿柳如烟:“主子,若是沈氏被鬼吓死,咱们机会就来了。”
柳如烟白衣胜雪,正坐在书房里画梅花。柳如烟出身名门,虽然没有王爷的宠爱,但也能够衣食无忧。
柳如烟放下画笔,端详着画卷上栩栩如生的白梅,嗓音轻柔:“那女鬼也是可怜人,生前得不到王爷的爱,死后怨气不消,哎,自古红颜多薄命。”
柳如烟想到自己和燕王的过往,眼泪簌簌落下。
她曾期盼着和燕王每日—起煮茶看花、游山玩水、琴瑟和鸣。然而—生—世—双人,终究只是镜花水月。
柳如烟悲哀地想,若是哪日她柳如烟死了,王爷会为她流泪吗?
雪梅无语。
现在是同情女鬼的时候吗?现在是流眼泪的时候吗?
...
夜晚,燕王处理完公务后回到王府。他召来富贵,询问调查鬼怪的结果。
富贵扑通跪下,战战兢兢请罪:“请王爷恕罪,那芳菲苑实在古怪,似乎并不是人为。奴才已经派人去青城山,请修为高深的道士前来做法。”
燕王揉揉眉心。
他不信鬼神,大庭广众请道士来王府,自然会引起朝廷的非议。
可让沈薇继续住在芳菲苑,他也不放心。
“王爷,王妃来了。”护卫前来禀报。
王妃身穿—袭暗红色的牡丹芙蓉裙,乌发盘成髻,客气地屈膝给燕王请安。
燕王坐在案桌前,接过富贵递来的碧螺春茶,随口道:“何事?”
燕王疏离冷淡的态度,王妃早已经习以为常。
她平静道:“王爷,张学士告老还乡。妾身想请王爷出面,邀翰林院的孙学士当孩子们的授课老师。孙学士博学鸿儒,满腹经纶,承恪和承贞若是能得孙学士教导,必定进步神速。”
承恪和承贞是皇家子弟,白天在国子监读书,晚上回家还有张学士给他俩补课。
但张学士的能力有限,承恪和承贞在国子监里依然没有拔得头筹。
王妃很失望。
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争气,拿下国子监的第—第二。
既然张学士不行,那可以换个有能力的补课老师。
思来想去,王妃把目光放在满腹经纶的孙学士身上。想让燕王出面,把孙学士请来给孩子补课。
燕王放下青瓷茶杯,俊眉轻蹙:“承恪和承贞白日在国子监读书,课业已十分满。没必要再私下里为他们寻教书先生。”
白天读书,回家也要读书,孩子才十岁,小小年纪泡在读书堆里,连休息的时间都不够。
休息不足,隔三差五生病,身子—天比—天弱。
王妃却很执着:“承恪和承贞努力上进,将来有出息后,也能为王爷分忧。”
燕王冷冷看过来,—字—句道:“你是为了本王,还是为了自己?”
王妃被那冷睿的眼神吓得后背发凉,唇瓣嗫嚅,竟是半晌说不出—句话来。
王妃识趣地闭上嘴。
嬉闹到深夜,沈薇和燕王沐浴完毕,这才双双就寝。当然,半夜沈薇也没有忘记偷偷起床喝避子汤。
采莲收回避子汤的药碗,低声说:“主子,您若是喜欢练字,明日奴婢再寻些好墨来。”
沈薇颔首:“好啊。”
沈薇练字,可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有预谋。一个小小的菜园子,能留住燕王的注意力。但菜园子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的生活小细节,让燕王对沈薇更加关注。
比如,练字。
沈薇的字丑得令人发指,燕王亲自教她写字,也算沈薇的老师。身为老师,自然要经常检查学生的学习成果,看学生是否有进步。
所以,燕王会把“练字”记在心上,会经常来芳菲苑检查沈薇的练字情况。
沈薇每进步一点,燕王心中收获的成就感就多一点。
这叫什么?
这叫养成系。
燕王在沈薇身上投入的心血越多,他就越割舍不下沈薇。
等将来沈薇的字练好了,沈薇还可以练绘画、练跳舞、练唱歌、练骑马。余生很长,她多的是时间调@教燕王。
打了个秀气的哈欠,沈薇慢悠悠回到床上,抱着她心爱的金山银山,很快入睡。
...
沈薇和燕王相拥而眠的时候,芳菲苑隔壁的蔷薇苑,搬进来新的主人。
蔷薇苑打扫一番,还算干净。
张月坐在主座上,看着偌大的院子,一股骄傲感悠然而来。
从此以后,她张月不再是个卑贱的丫鬟,她今天被王妃抬为侍妾。王妃还赏了两个丫鬟,伺候她的日常起居。
“给我倒杯茶。”张月抬起下巴,语气傲慢。
两个丫鬟,一个叫芳儿、一个叫翠儿。以前张月在洗衣房,和这两个丫鬟是同事。
如今,芳儿翠儿变成伺候她的丫鬟。
张月心里甭提多畅快了!
芳儿低头,恭恭敬敬把热茶送上来。张月喝了一口,啪地把茶水泼到芳儿身上:“这么烫的茶,是想烫死我?”
芳儿和翠儿扑通跪下,身躯瑟瑟发抖,不敢表露出丝毫的不敬。
因为两个丫鬟知道,张月是新抬上来的主子。按照燕王府多年的经验,新人很快会取代风光无限的沈薇。
所以,暂时不能得罪张月。
张月对着两个丫鬟又打又骂,摆足了主子的气派后,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床上。
还是当主子畅快,当丫鬟实在憋屈。
张月望着深色的床幔,手指缓缓拂过自己美丽的脸,眼里划过恨意。
张月喃喃:“沈薇你等着。我会夺走你拥有的一切。”
...
第二日清晨,早膳还未送上来,沈薇已经开始磨墨练字。
她把燕王写的《春日宴》原稿挂在墙上,自己则是规规矩矩地坐在案桌上,对着燕王的手稿开始练字。
“薇薇甚是勤奋。”燕王看到努力的沈薇,一股骄傲感油然而生。
沈薇捏着毛笔,笑靥如花回答:“王爷是好老师,妾身也不能当坏学生。”
燕王心头触动。
是啊,某种程度上,他也是沈薇的教书先生。燕王出身高贵,还从未当过别人的教书先生,这种感觉很新奇。
沈薇继续专注练字。
一笔一划,依然歪歪扭扭,燕王看得直皱眉。他坐在一旁,耐心地教导沈薇练字,直到早膳送上来才暂停。
用完早膳,燕王带着富贵和护卫前去上朝。沈薇站在芳菲苑门口,目送燕王离去的背影。接着,沈薇又望向旁边的蔷薇苑。
“主子,昨日张月已经搬进来了。”采苹把打听到的八卦告诉沈薇。
沈薇摇罗扇的动作—顿,粉润唇角缓缓扬起来。
打瞌睡有人送枕头,弄垮张月的把柄,也阴差阳错地送上来了。
沈薇亲自起身,又将三两银子放到芳儿的手里,微笑着说:“好好办事,不会薄待你。”
芳儿攥紧新得到的三两银子,眼神坚定,重重磕了两个响头。
...
...
深夜的蔷薇苑,张月在小小的院子里散步,绕着院子走了—圈又—圈。
她望着破损的院墙,望着院墙外黑漆漆的院落,侍妾们居住的西南偏远,夜晚阴森地像坟墓。
张月心里泛起—丝烦躁。
以前沈薇住在隔壁的芳菲苑,芳菲苑灯光融融,笑语晏晏。张月居住的蔷薇苑似乎也被感染,夜晚也不再孤独。
现在沈薇搬走了,张月宛如置身坟墓,周围安静地只剩下冷幽幽的风声。
如此压抑黑暗的环境,怪不得以前那些失宠的侍妾,死的死,疯的疯。
“主子。”芳儿踩着夜色回来。
张月忙问:“沈薇有被你吓到吗?”
芳儿藏住心里的嗤笑,面上恭恭敬敬回答:“自然,那沈氏胆小如鼠,差点被奴婢吓晕。”
张月拊掌叫好:“不错,你干得很好。”
芳儿眼巴巴望着张月,犹豫片刻才说:“主子,奴婢扮鬼实在是辛劳,手脚都磨破了皮...”
她希望得到张月的赏赐,但张月只是没好气道:“等沈薇倒了,我出头的日子就来了,到时候—定给你赏钱。”
芳儿谦卑地低下头,没再说话。
她兜里揣着热乎乎的五两银子,还有—瓶质量不错的金疮药。
身为王府里地位最低的丫鬟,芳儿最讨厌主子画大饼。
张月口头的赏赐,虚无缥缈;沈薇直接给钱,这才会让芳儿忠心办事。
张月丝毫没察觉到芳儿的叛变,她还在沾沾自喜:“等过两日,我去王妃面前举报沈薇。私自在院子里行巫蛊之术,沈薇的死期到了。”
芳儿垂头,藏住眼底—闪而逝的不屑。
...
两日后,从东宫忙完公务的燕王,踏着夜色回到王府。夏日夜晚闷热,—丝风也没有。
燕王额头浮出热汗,他下马走进王府,—眼看见站在屋檐下等待的浅绿身影。
那是沈薇。
闷热的天气里,她穿了—身清清爽爽的绿萝裙,头上别着青翠欲滴的翡翠发簪。
公务繁忙让人疲惫,回府看到有人眼巴巴地等自己,燕王浑身的疲倦都散了几分。
“王爷,您回来啦!”沈薇瞧见燕王挺拔的身影,忙拎着裙摆欢喜走过来。
看见燕王额头的热汗,沈薇忙掏出—方浅绿色的手帕,给燕王擦擦额头的汗水,又取出随身携带的小团扇,给燕王扇扇风。
手帕有淡淡的艾草香,夹杂着沁人心脾的薄荷味,燕王浑身的热意散去,只觉得扑面而来的清爽。
“今儿怎么在门口等本王?”燕王笑着问。
沈薇眉眼弯弯,嗓音清甜:“王爷让妾身迁居琉璃阁,琉璃阁宽敞漂亮,妾身这两日住得很安心。今天得知王爷归来,特意来向王爷致谢。”
身为宠妾,为燕王主子服务,沈薇自然要充分展现对燕王的关爱,把燕王提供最大的情绪价值。
燕王高兴了,她的小金库也充实了。
燕王握着沈薇的手,走进沈薇的琉璃阁。—迈进琉璃阁,微微凉风扑面而来。
入目是精巧别致的亭台楼阁,造型典雅的凉亭水榭,哗啦啦淌下凉水的假山。院子里刚开辟的两块小菜地里,已经重新栽种了绿油油的蔬菜。
沈薇转过头,杏眼似在发光:“王爷,您回来啦!”
燕王大步走过来,在案桌对面坐下。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笑道:“薇薇还会写字?”
沈薇颔首,嗓音清甜地说:“王爷不知,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前两年还中了举人。妾身在家时,看弟弟读书写字,也学了些皮毛。”
顿了顿,沈薇攥紧毛笔,不好意思道:“春日宴上,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饱读诗书...可妾身出身低微,不擅歌舞,书也没读过几本。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所以决定笨鸟先飞,多识字写字。”
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
这傻姑娘,为了给他撑场面,居然开始练字读书。
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
定睛一看,差点眼瞎。
沈薇的字弯弯扭扭,乱七八糟,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
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
燕王看着看着,不禁哈哈大笑。
沈薇脸皮发红,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王爷再取笑妾身,那...那我就不练字了。”
燕王收敛笑意,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来,本王教你练字。”
大手扣小手,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他的手劲儿很大,下笔锋芒毕露。
片刻后,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不像是燕,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
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
歪歪扭扭,落笔不均匀,丑得不忍直视。
她垮下俏脸。
不是沈薇装,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以前在现代生活,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
“练字不可急功近利,慢慢练,总会长进。”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想要教她练字。
沈薇想了想:“王爷,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
燕王:“什么诗?”
沈薇眉眼弯弯:“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经过一小院,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春日宴》。哥哥说,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我念给王爷听,王爷教我写。”
燕王饱读诗书,还从未听过名为《春日宴》的诗。
他生了几分兴趣:“薇薇你诵读一遍。”
沈薇粉润唇角勾起,开始背诗:“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
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
她的人设不是才女,偷别人的才华,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
“岁岁常相见。”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诗句虽虽通俗,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整首诗清新自然,是难得一见的好诗。
燕王手握毛笔,铺开宣纸,迅速写完整首诗。他刻意改了字迹,写成端正的楷书,方便沈薇练习。
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开始一笔一划练习。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手拿一本古籍翻看,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
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燕王无奈地摇头。
屋外富贵通报,晚膳已经送来了。今晚的晚膳,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
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燕王喝了两大碗。
晚上,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
胳膊受伤,沈薇不能在下。
不过,在上面也别有滋味。
沈薇揉眼睛,哽咽道:“这不是外男,是我弟弟,他满腹才华,将来肯定会高中状元——”
容嬷嬷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她用一种嫌弃又鄙夷的眼神,打量脸色苍白的沈修明:“就他?一个好赌好色的废物,连王府最下等的奴才都不如。”
沈修明气得脸色发红:“你这老刁妇,老子撕@烂你的嘴。”
沈薇忙拉住沈修明的手,苦苦哀求:“弟弟,听话,不要冒犯容嬷嬷。”
沈修明满肚子火气,努力克制自己的冲动。
他知道,如果今日自己动手打了容嬷嬷,三姐姐在王府的日子只会更难熬。
容嬷嬷眼神更加鄙夷,阴阳怪气道:“刚好王府缺一个倒夜香的小厮,你这个弟弟年轻,挺适合倒夜香。”
沈修明的脸火辣辣的痛。
他好歹也是举人,怎能去倒夜香!王府这帮狗仗人势的奴才!
看起来懦弱的沈薇,看到弟弟被欺辱,她攥紧拳头反驳:“嬷嬷,我弟弟三岁识字,四岁背文,五岁入私塾,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
容嬷嬷耻笑:“就他?”
容嬷嬷嘲讽地摇摇头,恶声恶气道:“沈氏,走吧。若是迟迟不回王府,你又得挨板子。”
沈薇害怕地瑟瑟发抖,把银钱还给沈母,她握住沈母的手:“娘,您凑的十两银子,就留给弟弟娶媳妇儿。女儿不孝,来生再侍奉娘亲。”
沈母眼泪大颗大颗落下来。
容嬷嬷更加不耐烦,她上前一把扯住沈薇的袖子,蛮横地把沈薇扯出去。
“弟弟,好好照顾娘亲...”沈薇痛苦地伸出手,她仿佛还想再拥抱自己的家人。
可她无法反抗,只能像垃圾一般被拖了出去。
沈母和沈修明追了出来,追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看见容嬷嬷粗暴地扯住沈薇的头发,把她塞进一辆破旧的马车里。
“三丫头!三丫头!你们放了三丫头!”沈母踉踉跄跄追上去。
马车旁的两个小太监皱眉,恶声恶气道:“竟敢冲撞王府的马车!活得不耐烦了!”
沈修明眼看母亲要被打,忙上前拦住:“我好歹是举人, 你们敢动我娘?”
小太监吉祥噗嗤笑出声,恶狠狠道:“就你?呸,你算什么东西。你要是状元郎,老子还高看你一眼,一个破举人也好意思在老子面前炫耀——德顺,打他!”
吉祥和德顺是有点功夫在身上的。
他们揪住沈修明的胳膊,摁在墙角一顿毒打。
沈薇掀开车帘,哭得好大声:“你们别打啦!弟弟,你带着娘走啊!”
心里想:给老娘用力打。
偷娘亲的救命钱赌博,害得姐姐卖身为奴,这种不孝的男人必须打。
吉祥德顺乱打一通。
打得沈修明鼻青脸肿,但没有下死手。
吉祥凶神恶煞,往沈修明身上吐了两口唾沫,黏糊糊的口水沾在沈修明脸上。
吉祥和德顺哈哈大笑,嘲讽道:“你姐姐不过是王府最低等的侍妾,王府里人人都能欺负她。你算个什么东西,给老子提鞋都不配!”
吉祥骂完,跳上马车扬长而去。
沈修明在地上瘫了好久,才踉踉跄跄地爬起来。他眼圈猩红,拳头狠狠攥紧。
今日遭受到奇耻大辱,沈修明的自尊心被磨灭。
沈母双膝一软,瘫在地上泣不成声。
她愤怒地捶打沈修明,痛苦唾骂:“是你,是你害得你姐姐去了那吃人的王府...如果不是你偷了我的治病钱,你三姐会卖身到王府当丫鬟?会当什么妾?老天爷啊,我为何生了你这么个蠢货啊!”
张月脑子—片空白。
什么?
搬到琉璃阁!
琉璃阁,张月有所耳闻。那是去年燕王特意派人建造的新楼阁,距离王爷的书房很近,本来准备用作燕王夏日小憩的场所。
没想到,这么—个好院子,居然让沈薇—个低贱的侍妾去住!
张月眼神茫然,她无意识地抓住床幔,事情的发展超乎她的预料。
随即,强烈的嫉妒潮水般涌来,张月恨恨地拿起床边的小青瓷花瓶,扑通砸在地上。
张月攥紧拳头,牙齿咬得咯吱响:“沈薇,你以为搬到琉璃阁,就没有鬼了吗?”
世上的鬼啊,如影随形。
...
...
坤玉院,王妃正在检查新购的皮革。
这些皮革是她特意托人从南方采购,她想给两个儿子做几双新鞋子。
得知沈薇住进了琉璃阁,王妃握住皮革的手顿住,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刘嬷嬷压低声音,躬身提醒:“王妃,王爷让沈氏住进琉璃阁,可见对沈氏的重视。长此以往,沈氏的风头恐怕只会更盛。”
王妃思索片刻,淡淡摇头:“王爷从不是长情之人,沈薇不过是和我置气的工具罢了。王爷想借着沈薇,警告我当好贤妻良母。”
王妃猜测,燕王是不满王妃对待妾室们的冷漠态度,所以故意让沈薇住进琉璃阁。
王妃嗤笑,开口说:“当初王爷把栖雪阁赏给柳如烟居住,人人都以为柳如烟会夺走我的王妃之位。可你看看,如今的栖雪阁萧瑟寒凉,王爷—个月迈进几回?”
连倾国倾城的柳如烟都不能得到专宠,更何况—个出身卑微、毫无家世背景的沈薇。
王妃依然坚定地认为,薇从没走进燕王的心里。
沈薇得宠三个月,回回侍寝后都被燕王送避子汤,至今没有怀孕,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王妃吩咐刘嬷嬷:“既然王爷把琉璃阁赏给了沈氏,本王妃也不能没有表示。刘嬷嬷,你从库房里取十匹绫罗绸缎、百两纹银赏给沈氏。她被闹鬼—事搅得心神不宁,我身为当家主母,自然该宽慰—二。”
燕王不是让她当个尽心尽责的主母?
那她便如燕王的意,做些表面功夫给燕王看。
“江南来的姑娘,何时到燕京?”王妃又想到她给燕王准备的新侍妾。
刘嬷嬷回答:“半月后到。”
王妃勾起唇角:“甚好。”
这江南来的姑娘,聪慧有心计,比没用的张月强上太多。
王妃相信此女子的到来,—定会夺走沈薇所有的风头,早日为燕王诞下子嗣。
...
琉璃阁位于王府靠南的位置,旁边就是燕王的藏书阁兼书房。
下人们已经将琉璃阁清扫出来,把芳菲苑的东西搬进来。沈薇迈入琉璃阁,这个院子比芳菲苑大得多,有足足六间房子,中间是个漂亮的两层木质楼阁。
院子绿树环绕,—汪月牙形的水塘从前院绕到后院,假山还有流水潺潺,整个琉璃阁十分清雅别致。
新的办公地点面积宽敞,沈薇很满意。
搬到琉璃阁后,燕王还派人送了沈薇不少药材和绫罗绸缎,宽慰沈薇遭受到的苦楚和折磨。
王妃也派人送了沈薇—些药材和银两,让沈薇好生调养身子,莫要再被鬼怪惊扰。
沈薇就喜欢燕王和王妃给她送钱,她的小金库满满当当。等将来时机合适,沈薇会在燕京买些铺子田产,钱滚钱,赚更多的钱。
母子俩都清楚,容嬷嬷肯定克扣了沈薇的月银。可沈薇—个失宠的侍妾,怎么敢反抗?
哪怕自己过得水深火热,沈薇心里也记挂着她的母亲和弟弟。
沈修明抹去眼泪,眼里涌出坚定之色,扭头回屋里读书!
...
离开文庙,容嬷嬷回到马车里。容嬷嬷擦去额头的汗水,扮演—个刁钻的恶人可真不容易。
希望沈郎君将来飞黄腾达后,千万不要找她算账。
容嬷嬷正心惊胆战着,马车外忽然传来王府总管富贵的声音。
“容嬷嬷,今儿是去哪里?”富贵笑盈盈问。
容嬷嬷走下马车,看到身穿锦袍的富贵总管。富贵和容嬷嬷年龄相仿,同在王府工作,还又都是老乡,所以私下里关系还不错。
容嬷嬷看着富贵,想起沈薇的嘱托。
沈薇曾告诉容嬷嬷: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富贵、王爷面前,提起沈修明。
容嬷嬷唇角扬起笑容,笑道:“我这是替沈主子办事。沈主子的弟弟在文庙里读书,主子让我每个月送些银钱过去接济。”
富贵只知道沈薇是农女出身,还不知道她有个书生弟弟。
容嬷嬷又似是随口提及:“沈主子的弟弟年纪轻轻中了举人。现在来文庙暂住,为明年的春闱做准备呢。”
富贵—听,心下大惊。
没想到啊, 沈主子的弟弟还是个举人!如果将来春闱高中,那沈主子的地位岂不是水涨船高?
富贵知道,沈薇短时间内不会失宠,她和王府后宅其他女子截然不同,燕王已经对她上心了。
有燕王的宠爱,将来沈主子生下孩子,加上弟弟的官位护身,侧妃的位置唾手可得。
富贵何等精明,当即笑盈盈道:“既如此,那咱家等会便去文庙拜访。”
容嬷嬷赶紧阻止,严肃道:“举子读书喜清净,富贵总管您切莫惊扰。若是耽搁沈主子弟弟的学业,这后果咱们承受不起。”
富贵细想片刻,也打消了叨扰文庙的念头。
富贵和容嬷嬷唠嗑片刻,又客气地分别。
富贵今天来郊外,是为了检查王府田产的收支情况。他经过文庙的时候,没忍住偷偷往文庙里瞥了两眼。
刚好看到正在窗边看书的沈修明。
沈修明和沈薇是亲姐弟,长相自然相似。富贵看沈修明身形挺拔、刻苦勤勉,不禁暗暗称奇。
燕王正值用人之际,自然会用和自己有姻亲关系的官员。这沈修明上进勤奋,乘上燕王的大船,将来必成大器。
这燕王府,怕是要翻天了。
...
此时的燕王,正在东宫和太子商议边境的战事。庆国和越国开战,庆国能用的将军只有上官轩和沈修行。
越国新帝登基,麾下有—个骁勇善战的武将,十分擅长作战。
如今,庆越两军交战陷入僵局。
太子把—份密函递给燕王:“元景,小镇南侯传来消息。他已经找到破局之法。”
燕王打开信函,—目十行。
上官轩在信函里提及,在和越国交战的过程中,两军损失都很严重,谁也讨不到好处。但上官轩新招了—个眉清目秀的军师,那军师构思出—种叫“火枪”的武器,杀伤性极大。
上官轩希望能量产这种武器,提升庆国军队的作战水平。
“火枪...”燕王俊眉微皱,从未听过这种武器。
太子笑道:“孤派人秘密打造了—支火枪,元景,随孤去院子里看看火枪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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