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像闪过一条闪电,身体主人的记忆回来了。
我是李梅,老公是王富生,婆婆叫宋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媒婆,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成了不知道多少对亲事了,性格风风火火,相亲的男男女女眼睛一转,她就知道有戏没戏。
宋莲这辈子生了五个孩子,目前最出息的就是连长王富生,在部队上吃的是国家粮食,立过战功,一首都是王氏家族和王庄大队的骄傲,就因为王富生的缘故,王庄大队在十里八乡都是底气十足的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李庄大队的李梅,因为从小就是童养媳,所以攀上了王富生这个有出息的丈夫,风光的外表下的苦只有李梅自己知道,我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和丈夫相差5岁,王富生因为从小家里穷,很小就去当兵了,那这个穷的极致的年代,能当上兵就有了活路。
在部队当兵的王富生除了军功战功,还接受了文化教育,他知道童养媳是封建社会的陋习,为了反抗,他己经5年没回家了,就算家里准备好了他和李梅的婚礼,打了电报让他回家,他都没回来。
出嫁那天,李梅是哭着走的,和她拜堂的是一只公鸡。
虽然她是童养媳,不懂人应该被尊重,只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村里人的议论还是让她觉得她是被嫌弃的王家人也是没办法,富生都不回来,多明显的嫌弃,但是这是从小定下的,不得不这么办。
这不是让这丫头守活寡吗?
富生这么有出息,肯定能找个更好的。
宋莲还不如把李梅给了她的小儿子,这样两全其美,女子不用守活寡,小儿子页成亲了那不行,差的太多了,李梅和贵生差七八岁呢,太多了村里人的议论让李梅的眼泪越来越多,本身她就是个胆小性子,只会逆来顺受,如今的一切,除了委屈一点,她觉得一切还好。
婚礼结束以后,一切还和以前一样,童养媳从小在这家生活,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唯一不同的是,村里人的茶余饭后谈论的对象多了一个李梅。
宋莲是不允许别人谈论自己的儿媳妇的,但是那又怎么拦得住呢?
每天李梅早起都要做早饭,让大妹二妹西弟吃饱了去上学,家里虽然穷,但是有几亩田地加上宋莲给人说媒,人家也会拿点东西来感谢,再加上富生的身份,大队里多少回照顾,所以家里过的还算富裕一点。
70年代的农村,李梅算是找了个好人家家境富裕,夫妻恩爱是每个女人想要的生活,李梅只占了一半,她的夫连敷衍都懒得去做。
我靠,我都穿越了,怎么不给我个霸总千金小姐啥的,穿到这穷乡僻壤的,还是个大字不识的家庭妇女,连丈夫都不要,这我怎么活?
我拿起桌子上的水杯,满世界找水喝。
屋子里没水,我拿着水杯到了院子里,这院子真干净啊,虽然是土地,但是上面有一丝丝的扫帚扫过的痕迹,还有点点水印,这是为了不让扫地的时候尘土满天飞。
正对面是两间配房,左手边是三间正房,虽然是老房子,但是明显都是新装的。
三嫂,你在找什么?
一个细细的女孩声音传来,顺着声音看去是一个梳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我要喝水,哪里有水?
走,伙房有水(就是厨房)他拉着我到了伙房,拿起水舀子就舀了半瓢水,递给我三嫂,给放水杯就行了一首都是首接用舀子喝啊?
啥时候用起杯了?
她不解的看向我,我尴尬的挤出一个笑容我就喝一点就行了,杯比较方便正喝着水,有一个细瘦高挑的人出现在伙房门口。